项目概况 2025年度执法监测服务项目 JSZC-320100-SHGK-G2025-007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19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SHGK-G2025-0074
项目名称:2025年度执法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6.670000万元;采购包2:26.670000万元;采购包3:26.660000万元;采购包4:10.000000万元;采购包5: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6.670000万元;采购包2:26.670000万元;采购包3:26.660000万元;采购包4:10.000000万元;采购包5:1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1、包2、包3:根据环境执法和监测联动的要求,为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每个包采购1家监测服务机构,提供环境监测服务,配合、协同开展对污染源的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在执法中对水、气、声、土壤、固废、危废等开展执法监测,为环境执法和行政处罚提供依据;
包4:按执法需求对非道路机械、柴油车尾气及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开展第三方执法监测;
包5:按执法需求开展辐射执法、纠纷投诉及环境电磁辐射等项目监测。预计任务量详见招标文件,实际检测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订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3、4、5: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3、4、5:
1.法人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线上获取(5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利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章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注:下载打印日期从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如果供应商参与2023年9月18日前发布公告的项目,请使用原CA锁(国信CA和金格电子签章)继续完成投标(响应)流程,操作手册及CA办理指南下载链: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aa/aa22e7f645df4922b5056d34396771d3.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7.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以包为单位,请供应商按包编制招标文件。由于本服务项目特殊性,供应商参与的包项兼投不兼中,按照包号顺位排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98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25-83630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高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
联系人:黄琳霖、朱笑青(标务助理)
联系电话:025-52875968、5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琳霖、朱笑青(标务助理)
电话:025-52875968、5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