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同心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变更内容: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5.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上述资料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网络截图,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黑白复印件扫描或图像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现变更为“5.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上述资料应为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不完整或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同心县新区罗山西路行政中心西侧
联系人:马鑫
电话:0953-863760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国贸新天地4号楼8层8010室
联系人:罗绍伏
电话:18195010889、0951-302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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