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舞钢市安寨卫生院精神病院区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舞采磋商-2026-66 | |||||||||||||||
| 2、项目名称:舞钢市安寨卫生院精神病院区改造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040,748.18元 | |||||||||||||||
| 最高限价:1040748.1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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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舞钢市安寨卫生院精神病院区改造项目,位于舞钢市枣林镇安寨卫生院内,主要建设内容:卫生院南楼内外墙面拆除后重新刷漆,门窗拆除换新,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拆除换新,新增应急照明系统:新增门卫室,门卫室结构形式为砖砌结构;室外拆除旧砖砌平房、拆除破损路面,给排水系统改造、新铺沥青路面及播种草籽;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5.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5.5 质量要求:合格5.6 建设地点:舞钢市枣林镇安寨卫生院内5.7 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为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行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 或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6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7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8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失信被执行人 ”( 自动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审时参考依据,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评审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26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网站下载 | |||||||||||||||
|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 舞钢市) ”完成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数字证书,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在“舞钢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数字证书 ”请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舞钢市)“办事服务 ”的相关说明;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舞钢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不再到现场开标。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在线“不见面 ”开标,投标单位不再到开标现场。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舞钢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书面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2.监督部门:舞钢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706307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舞钢市安寨卫生院 | |||||||||||||||
| 地址:河南省舞钢市安寨 | |||||||||||||||
| 联系人:刘新武 | |||||||||||||||
| 联系方式:13700757887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13栋17层70号 | |||||||||||||||
| 联系人:吴书明 | |||||||||||||||
| 联系方式:1833715019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吴书明 | |||||||||||||||
| 联系方式:183371501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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