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242025000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新政镇大东社区扩大安置区后山崩塌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15 10:00:00,更正为:2025-05-19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5-15 10:00:00,更正为:2025-05-19 10:00:00。
仪陇县新政镇大东社区扩大安置区后山崩塌治理工程
更正公告(第四次)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仪陇县新政镇大东社区扩大安置区后山崩塌治理工程(编号:N5113242025000040)作如下更正:
1.磋商文件5.3.3.1.一般资格审查中
序号 |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① 提供2023年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复印件。 ② 提供2023年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③ 提供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 供应商注册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或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⑤ 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 |
更正为:
序号 |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 可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复印件。 ②可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③可提供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文件或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第37、38行合价“38512.20”更正为“38312.20”;总预算表第7行建安工程费和合价“38512.20”更正为“38312.20”,第9行建安工程费和合价“1327249.78”更正为“1327049.78”,第11、13行合价“1327249.78”更正为“1327049.78”。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公告附件“最终版工程量清单”。
3.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15 10:00:00,更正为:2025-05-19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5-15 10:00:00,更正为:2025-05-19 10:00:00。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5月13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
联系方式:19881718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
联系方式:0817-8850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19881718996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