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
片区运维管理中心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低压柜询价采购补遗公告
编号:ZT1103-JSXJ-2025-014-补01
各潜在投标报价人:
根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片区运维管理中心建筑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现对原询价文件中约定的“3.交付要求”里第四项、第五项更正如下:
原(4)验收方式:现场按规格点数、定尺验收。按技术要求书验收,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买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卖方应予配合。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买方不予办理计量。买方验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义务,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卖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更正后(4)验收方式:现场按规格点数、定尺验收。按技术要求书验收,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进行现场安装。买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卖方应予配合。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买方不予办理计量。买方验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义务,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卖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原(5)单价约定:货币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更正后(5)单价约定:货币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安装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其它条款按原询价文件执行,特此函告,请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