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宜宾市历史文化名城李庄古镇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中央研究院片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图设计宜宾市历史文化名城李庄古镇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中央研究院片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图设计 | 宜宾市翠屏区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工农街30号附48号2层4号 | 08318228793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成都方圆传承建筑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将军街16号1单元2楼3号 | 15882311087 |
|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文物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等专业。(工作内容及范围以业主要求为准)。工程设计服务内容:项目主要对栗峰山庄(桂花坳、田边上、下老房、老房子、财门口、牌坊头、戏楼院)、门官田和张家大院西厢房文物保护修和环境整治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等专业。本项目文物本体修缮建筑面积约9260平方米;民房立面整治建筑面积约2270平方米;环境整治面积约15910平方米。投资额约11500万元。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2199100.00 | 2199100.00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 2025.12.12 | 2025.11.28 | 2025.12.27 |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文物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等专业。(工作内容及范围以业主要求为准)。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项目主要对栗峰山庄(桂花坳、田边上、下老房、老房子、财门口、牌坊头、戏楼院)、门官田和张家大院西厢房文物保护修和环境整治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等专业。本项目文物本体修缮建筑面积约9260平方米;民房立面整治建筑面积约2270平方米;环境整治面积约15910平方米。投资额约11500万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及《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达到报送文物部门评审标准。(注: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文件。若有新的规范、标准,按最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
| 履约地点 | 履约方式 |
| 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 | 按合同履约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 皮宇飞 |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ZRSJ20210134 | ||
| 项目描述 | 2.1.1 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2.1.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实施范围总占地面积约13650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奎星阁片区、南华宫片区、祖师殿片区、张家祠片区、中央研究院片区、梁林旧居片区的文保建筑、风貌建筑等保留修缮、活化利用以及相关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总投资为115675.55万元。本次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对栗峰山庄(桂花坳、田边上、下老房、老房子、财门口、牌坊头、戏楼院)、门官田和张家大院西厢房文物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等专业。本项目文物本体修缮建筑面积约9260平方米;民房立面整治建筑面积约2270平方米;环境整治面积约15910平方米。投资额约11500万元。2.1.3设计服务期限: 30日历天。2.1.4 招标范围:包括文物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等专业。(工作内容及范围以业主要求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设计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甲公司 | ... | ... |
| 乙公司 |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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