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中医院特色门诊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09:00分 (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宁都县中医院特色门诊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4718.36元
最高限价:389928.21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宁都县中医院特色门诊改造项目 | 1 | 项 |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414718.36 | 建筑业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1日 00:00 至2025年08月27日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
方式:使用 CA 数字证书网上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地点: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开启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生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磋商地点并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现场不提供网络环境,请各供应商自行搭建网络环境进入系统操作,并提前在笔记本电脑下载安装驱动。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锁到磋商现场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2.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
3.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1)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下午17:00时。
(2)银行转账:
①开户行:响应供应商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②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③账号:响应供应商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备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钟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电子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
备注:本项目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申请电子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保函的开立。项目评审以投标人提交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缴纳情况的唯一评审依据。未按上述约定要求提交电子保函的,将视为无效,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6.响应保证金退还:
①未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②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成交供应商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7.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自行采用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8.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视为放弃最后报价机会,作无效响应处理。
9.付款方法:本工程无预付款;按照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工程结算并经双方确认结算价款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二年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10.采购代理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中介代理服务费为4147元,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类收费标准计取。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1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2.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3.推广合同融资服务:凡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是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后,利用政采平台参与赣州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采平台或中征平台向赣州辖区内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依托相关信息数据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一站式免抵押融资服务。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20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宁都县县城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179705798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联 系 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13517979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