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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分中心) 浦口经济开发区雨污水收集及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江北公安基地配套污水管道工程等5个子项)(孙垄河河道改线工程、阑珊河消险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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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北分中心)浦口经济开发区雨污水收集及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江北公安基地配套污水管道工程等5个子项)(孙垄河河道改线工程、阑珊河消险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BSL2601008-02JL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口经济开发区雨污水收集及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江北公安基地配套污水管道工程等5个子项)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审投资字[2026]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性: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孙垄河河道改线工程、阑珊河消险加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兰花路8号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等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全部建设内容(含变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建设监理工作,以及决算资料的预审工作。
  2.3 服务期限:3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32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水利
  2.6 工程规模:(1)孙垄河河道改线工程1)孙垄河河道改线工程:沿山大道至林中路段改线长1.0千米,移址新建蓄水堰1座,及沿山大道西延(新星大道-紫桐路)跨孙垄河桥梁防洪补偿;堤防等级为4级。(2)阑珊河消险工程1)阑珊河消险加固工程:塌方段挡墙护岸拆除重建共5处,总长180米,现状排水涵拆除重建1座,新建排水涵1座;堤防等级为4级。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水利工程施工)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1)(2)(3)条件之一:(1)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2)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原建设单位同意变更手续办理已满6个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在建工程:①通过合同完工验收(须提供参建各方盖章的合同完工验收证明);②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a.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合同完工验收申请,b.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撤出原在建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停工事项在投标截止之前按照项目所在地的规定报相应管理部门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a.管理部门确认停工的材料,b.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撤出原在建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注:总监有在建工程是指正在监理和新承接项目担任总监职务。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链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1-12 09:2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8.00 分
监理大纲部分:38.00 分
投标报价:3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24.00 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60%、65%、70%、75%、80%、85%。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 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二、偏差率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总监业绩(0~4.00)拟任项目总监近5 年以来(2021年10月1日及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总监的,每项得4分,满分4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项目总监需为同一人。有效日期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可兼得,以总监业绩优先加分。类似工程:指所监理的水利工程投资额在700万元及以上(按照监理合同载明的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或工程建安费)。
企业业绩(0~4.00)企业近5 年以来(2021年10月1日及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的,每项得4分,满分4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有效日期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可兼得,以总监业绩优先加分。类似工程:指所监理的水利工程投资额在700万元及以上。(按照监理合同载明的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或工程建安费)。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4(2)监理大纲监理工作制度(0~6.00)1.监理工作制度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3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3分 。2.监理工作制度,叙述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3分。
对招标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监理对策(0~6.00)1.对招标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监理对策,针对性强得3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3分。2.对招标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监理对策,叙述完整、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得3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3分。
质量控制措施(0~6.00)1.质量控制目标明确、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得3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3分。2.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叙述完整、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得3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3分。
进度控制措施(0~4.00)进度控制的目标明确,程序和措施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得4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4分。
投资控制措施(0~4.00)投资控制的目标明确,程序和措施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得4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4分。
合同、信息及档案管理(0~4.00)合同管理、信息及档案管理措施与方案,叙述完整、合理可行,得4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4分。
监理检测试验计划(0~4.00)监理检测试验计划合理可行、频次符合要求得4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4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措施(0~4.0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得4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4分。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直接求平均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监理大纲总篇幅要求:不超过2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38分,最多扣38分。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三、报价打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满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偏差率每高于1%扣1分,每低于 1%扣 0.5 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监理机构人员设置(不含总监)(0~17.00)1、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组成员(总监除外)专业必须齐全,配备齐全得满分。须具有①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1人(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为准);②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1人;(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为准);③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施工)1人(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为准);④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环境保护施工) 1人(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为准);以上专业每缺少一个扣3分,扣完为止。同一人员不可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12分。2、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1名,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得3分。(安全证书以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证书为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3、配备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水利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为准)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监理机构人员职称(不含总监)(0~3.00)上述监理机构人员(总监除外)中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5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进场计划及驻场时间(0~2.00)专业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主要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0~2.00)满足工程需要,现场需配备GPS、全站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回弹仪,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得2分;缺一项扣0.5 分,扣完为止。(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链接]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s://***:7082//jsztk/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链接]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链接]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链接]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512-58188512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1)不采用评标入围。(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具体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2025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在全国范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谋取中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处罚期未满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如有以上行为,作无效标处理。(8)建设地点因系统原因无法修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浦口区桥林街道。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浦口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兰花路8号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汤工联系人:曹雪
电话:025-68558261电话:15950478038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电话:025-880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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