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人民政府选取2026年1月至12月内控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拟选取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人民政府2026年1月至12月内控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特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人民政府选取2026年1月至12月内控采购项目代理机构。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实际审批资金为准
4、代理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收取。结合场地费、专家服务费运营成本等,如代理服务费不足陆仟元的按陆仟收取.
5、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资格要求及参数由采购人提供)。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依法邀请供应商;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9)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10)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1)负责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2)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3)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报名所需资料
(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9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人民政府(二楼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人:张老师
(5)联系电话:13518398188
四、提交响应文件所需资料及开标时间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公司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至少5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个及以上开标场地、监控记录仪等配套设备设施照片等;
(6)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7)附件四评分明细表中要求的资料。
以上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26年1月21日上午9:00 至9: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成册,递交至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过时未送达者视为弃权,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21日9:30
五、评审办法及选取地点
(1)选取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
(2)2026年1 月21日9:30,聘请具有相关领域资格证的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代理机构支付,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对本次代理机构报名且符合条件(符合条件是指报名资料及响应文件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响应性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若投标人分数并列第一,通过抽签确定本次招标代理机构。
(3)如果报名不足3家代理机构,将重新组织招标。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必要时提供原件审查),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复印件未加盖单位鲜章,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选。
(2)中标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日后,中标单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到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人民政府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及时签订合同。
广安市广安区穿石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注: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