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华中学 天津市新华中学制冷系统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HGJ-2025-G-06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3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新华中学 项目概况 天津市新华中学制冷系统空调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楼10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GJ-2025-G-064 项目名称:天津市新华中学制冷系统空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最高限价:2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全部工程应最晚于2025年9月1日前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并能正常使用(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⑵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⑶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向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⑷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或最新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⑸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小时内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通过截屏的方式并打印留存,截屏内容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6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资信证明文件的接受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人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付款方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不予认定);8.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人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付款方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不予认定);(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到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楼1007室 方式: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受委托人身份证、文件费汇款凭证)和信息采集表(公告后附)到bhgjzb_bhxf@vip.163.com(邮件名:“G-064”+投标人全称+“报名资料”)。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将通过报名获取文件,报名及获取文件联系人:叶工 022-84909958。文件售价100元,文件一经发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楼10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时间:2025年4月30日2.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如因此错过报名时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投标人递交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4.投标人在报名须时充分考虑项目可能发生的推迟、变更、暂停、终止等情况,自行承担参与项目的全部费用。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新华中学 地址:河西区马场道99号 联系方式:022-23285497 转 8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楼1007室 联系方式:022-84909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雪敏、王荣桢、董博宇、赵薇、张洁 电 话:022-8490995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