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ZJ1012378 |
|---|---|
| 项目名称 | 绍兴市越风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批废轮胎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绍兴市越风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75,6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25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当天须缴纳与竞买保证金相同的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由转让方在项目成交后另行通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予以归还。受让方需在接到转让方开工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受让方逾期未完成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的,则视为严重违约,视同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除此次标记的转让资产以外的设备、厂房、门窗等非转让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 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的主体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 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以履约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受让方应另行补充赔偿。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 全部标的装载、运输、现场恢复原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将于清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13%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转付的交易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以转让方实际开具的发票为准。4.转让资产明细参见标的清单,但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将不作任何调整。5.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则相关责任或经济赔偿由受让方承担。6.在转让标的的拆、装、运输、卸过程中,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按规定进行拆、装、卸、运输。7.本次竞买标的的运输和场外处置等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受让方应及时做好运输、处置等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8.该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组织工具运输及处置,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9.项目成交后,如涉及设备拆、装、运输、卸过程中的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10.受让方在拆解、运输、回收等处置过程中涉及某种特殊作业时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并做好跟踪,以确保风险受控。如因无相应资质而产生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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