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连交通大学现代产业学院综合教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扫描激光测振仪采购项目
一、项目内容:(货物采购)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 1 | 扫描激光测振仪 | 1 | 套 | 80 | 80 |
| 总计 | 80 |
注:投标货物单价不得超过货物预算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技术要求
1、配置要求
★1.1.扫描激光测振仪系统采用最新的一体化结构,光测模块、电测模块、参考信号输入模块以及信号发生输出模块都内置于同一个机箱内。
★1.2可扫描测量振动速度信号、位移信号,实时显示振动速度、振动位移的时域波形、频谱。位移信号为原始测量物理量,不由速度信号积分计算获得。
2、技术性能要求
2.1.1频带宽度不小于DC-100kHz,在此频率范围内可实现全带宽逐点自动扫描。
2.1.2最大测量速度不小于2m/s。
2.1.3最佳速度分辨率不大于6nm/s/Hz(验证测试条件为:带宽25kHz,频谱分辨率为1Hz)。
2.1.4最大测量位移不小于±50mm。
2.1.5最佳位移分辨率不大于50fm/Hz(验证测试条件为:带宽2.5kHz,频谱分辨率为1Hz)。
★2.1.6每个位移数据样本的长度可以是16位及32位分辨率(通过提供原始数据验证)。
★2.1.7测量位移信号时,同一个量程的测量动态范围可达220dB,也即采用10mm级别的量程进行测量时,仪器频域本底噪声低于100fm。
2.1.8外部触发输入通道数:1个。
2.1.9输入参考通道数:2个。采用24位ADC,可以输入力、加速度等参考信号,支持IEPE模式。
2.1.10内置2个信号发生器通道,带宽为DC到100kHz,用于常规振动激励。可预设标准以及用户自定义的信号。能驱动模态激振器,压电陶瓷片等激励装置。
2.2.扫描测量硬件功能及技术指标
2.2.1 扫描角不小于50°×40°,角度稳定性不低于0.001°/h,分辨率优于0.001°。
2.2.2 扫描点密度可达512x512点,具有专业布点功能,即任意改变某区域扫描密度,任意增加扫描点的功能。
2.2.3内置Full HD (1920x1080)全高清摄像头,30倍光学变焦,通过USB3.0接口传输图像。
2.3光学功能及技术指标
2.3.1标准工作距离:50mm到100m。
2.3.2测量激光:波长632.8nm,输出功率小于1mW,安全等级2级。
★2.3.3内置高品质外差式干涉仪。
2.3.4镜头:长距离镜头,焦距为100毫米。
2.3.5对焦:自动,遥控及手动对焦可选。
2.4扫描测量软件功能及技术指标
2.4.1通过以太网对激光测振仪进行设置及遥控。
2.4.2软件架构:采用64位多线程架构,响应快速,可以在常规的市售台式机或笔记本上运行。
2.4.3任意信号发生器:导入文件格式: .csv、ASCII-或 .wav 音频文件;预定义信号类型:正弦、矩形波、线性调频、随机。
2.4.4频率函数:计算 FRF, FFT, 自谱,互谱,相干。
2.4.5频域ODS (工作变形):在选定频率下进行三维变形动画。
2.4.6FRF 幅值/相位热图:速度、位移频响函数的幅值和相位热图。
2.4.7FFT振幅热图:测量通道(速度/位移)和所有参考通道的FFT二维热图。
2.4.8时域数据的RMS热图:时域数据的均方根二维热图。
2.4.9相干热图:测量通道和参考通道之间的相干二维热图。
2.4.10斑点跟踪和点智能自动对焦:高速自动对焦和可配置斑点跟踪,自动改善测量数据质量。
2.4.11UFF接口: 多线程导出ODS 数据、时域数据、形貌数据、所有频率函数和参考通道数据。
2.4.12音频文件导出: 将时域数据导出为 .wav 音频文件。
2.4.13视频记录与导出:
-帧频可达60帧/秒。
-分辨率: Full HD(1920x1080),HD(1280x720)。
-可按周期或自由定义记录的时长。
-跟踪拍摄:用户可通过相机移动定义不同的3D场景视图。
2.4.14数据处理:数字滤波、信号平均、FFT加窗(包括矩形、指数、汉宁等),频响函数(FRF)等。
2.4.15与主流模态分析软件(如西门子软件,ME’scope等)兼容。
2.5通用设备功能及技术指标
2.5.1一体化设计,便于移动及携带。
★2.5.2低功耗设计,整机功耗不大于60W, 系统发热量小,系统热稳定性好。可用电池供电在外场进行长时间测试。
2.5.3无内置风扇,无工作噪声,自然空冷,适用于消声室的应用。
2.5.4供电要求:110-240VAC(50Hz)或12VDC。
★2.5.5激光测振仪整机重量(不含计算机):不大于13公斤。
2.5.6带防护镜,防止灰尘,风以及环境噪声进入机体内部影响测量。
2.5.7标配军标包装箱,坚固耐用。
2.5.8工作环境:工作温度范围为0℃到40℃;存储温度范围为-10℃到65℃;相对湿度最大80%,不冷凝。
三、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质保期起始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中标单位提供设备使用培训服务,所有的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项目总体报价中,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得投标文件需提供供货及安装调试方案、产品保障方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保障方案等内容。
注:
1.“★”项为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指标所列货物的技术、功能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3.本指标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投产品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5年11月13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3.备份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 (1)投标人将备份文件发送至zhongyuan_d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 (2)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6.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2025年12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解密; (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2025年1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文件;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