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采购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8日
一、合同编号:JH24-210682-00198-001-001
二、合同名称:凤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采购
三、项目编号:JH24-210682-00198
四、项目名称:凤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凤城市交通运输局(凤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凤山路73号
联系方式:13842511899
供应商(乙方):辽宁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26甲
联系方式:139982837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1.车型: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
2.燃料种类:汽油/电混合动力。3.整车尺寸:长4948mm;宽1836mm;高1469mm。4.座椅:(1)座位数5人。(2)皮质座椅。(3)前排座椅电动调节。(4)前排座椅带加热。5.轴距(mm):2871mm。6.发动机标准:(1)排量1.4L。(2)功率110kw。(3)扭矩250N.m。7.变速箱形式:双离合自动变速箱。8.安全装备:(1)主副驾驶安全气囊及前排侧气囊及前/后排头部气囊。(2)胎压监测系统。(3)ESC/ESP车身稳定系统。(4)后驻车雷达及倒车影像。9.舒适配置:(1)无钥匙进入。(2)一键启动。10.轮胎标准:(1)规格:胎宽215、轮毂R17;(2)铝合金轮毂。11.空调系统:(1)自动空调。(2)后部独立空调。12.悬挂系统:(1)前桥:麦弗逊式独立悬架。(2)后桥:多连杆独立悬架履约要求: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状态。
交货地点: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按财政拨付进度付款。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采购单位自行验收。采购单位自行验收。验收时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参与验收和负责答疑。验收报告:采购单位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质量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原厂合格正品。质量保证期:整车3年或10万公里,时间和公里数两者以先到达为准。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免费维修,硬件非人为损坏免费更换,并且定期免费对货物进行检修。货物出现问题时,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全年365日无休服务及全国4008201111服务热线。质保期满后,由投标人提供有偿上门售后维修、服务。包装要求:交货时所有货物为出厂原包装,有生产厂家包装封带。到货时包装完好,由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拆封。服务要求:免费安装调试,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操作培训;随车赠送7Kw交流充电桩,1桩/辆,并负责免费安装(30米内);提供终身车辆软件免费升级。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履约地点:凤城市交通运输局
七、验收日期:2025年05月0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哲、田庭玮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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