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购置心电除颤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购置心电除颤仪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CDJC-2025-326
项目名称: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购置心电除颤仪项目
预算金额:342200.00(元)
最高限价:342200(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标项名称: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购置心电除颤仪项目分包一;
预算金额:3422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需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若采购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7)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19 至 2025-08-25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地点: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cdzbgy@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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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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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绿洲北路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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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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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丹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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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栾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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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74-85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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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71-618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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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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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qhcdzbg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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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标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