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施自然资告字〔2025〕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施甸县人民政府批准,施甸县自然资源局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施甸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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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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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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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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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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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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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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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万元/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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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万元/宗/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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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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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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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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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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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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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甸阳镇摩苍路以南、龙泉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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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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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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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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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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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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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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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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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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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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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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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5日到保山万盛馨安拍卖有限公司(施甸县契丹温泉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5日到保山万盛馨安拍卖有限公司(施甸县契丹温泉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2月1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12月16日15时00分在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按宗地现状利用条件进行出让,严格按照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进行审批建设,严禁配建别墅和私家庄园。
2.受让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到施甸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相关出让合同, 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缴纳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保山万盛馨安拍卖有限公司(施甸县契丹温泉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87589168
开户单位: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县支行
开户账号:5305 0172 7436 0000 0984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保山万盛馨安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