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兴县城市综合治理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治理工程—林城镇百叶龙社区提升工程(应用场景系统及设备等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TR-25010
项目名称:长兴县城市综合治理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治理工程—林城镇百叶龙社区提升工程(应用场景系统及设备等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60000
最高限价(元):649891.6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6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长兴县城市综合治理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治理工程—林城镇百叶龙社区提升工程(应用场景系统及设备等建设工程),为提升林城镇百叶龙社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拟采购包括百叶龙社区(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监控系统、小区车辆道闸系统、党群机房设备采购安装、室内外大屏采购安装、室内音响采购安装、室外门头制作安装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二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6月30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电子交易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E3%80%82%E5%AE%8C%E6%88%90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9%A2%84%E8%AE%A1%E4%B8%80%E5%91%A8%E5%B7%A6%E5%8F%B3%EF%BC%8C%E5%BB%BA%E8%AE%AE%E5%90%84%E6%BD%9C%E5%9C%A8%E4%BE%9B%E5%BA%94%E5%95%86%E6%8A%93%E7%B4%A7%E6%97%B6%E9%97%B4%E5%8A%9E%E7%90%86%E3%80%82%3Cp%3E (3)潜在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EF%BC%89%EF%BC%8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85%B7%E4%BD%93%E6%B5%81%E7%A8%8B%E8%AF%A6%E8%A7%81%E2%80%9C%E6%94%BF%E9%87%87%E4%BA%91%E5%B9%B3%E5%8F%B0%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2%80%9D%EF%BC%88%E8%AF%B7%E6%BD%9C%E5%9C%A8%E4%BE%9B%E5%BA%94%E5%95%86%E7%82%B9%E5%87%BB%E9%93%BE%E6%8E%A5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EF%BC%89%E4%BB%A5%E8%8E%B7%E5%8F%96%E6%9C%80%E6%96%B0%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3%80%82%3Cp%3E 4.2响应文件提交(上传)说明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除政采云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外,供应商如认为需要可以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接收登记,寄出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寄地址为:湖州天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A座901室),联系电话:18367259517(余工)。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到付件拒收。
(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非强制性要求。通过邮寄备份文件的供应商,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供应商需留足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2.4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F%BC%89%E2%80%94%E2%80%94%E7%82%B9%E5%87%BB%E5%8F%B3%E4%B8%8A%E8%A7%92%E9%87%91%E8%9E%8D%E6%9C%8D%E5%8A%A1%EF%BC%88https://jinrong.zcygov.cn/%EF%BC%89%E2%80%94%E2%80%94%E9%80%89%E6%8B%A9%E8%9E%8D%E8%B5%84%E6%9C%8D%E5%8A%A1%E2%80%94%E2%80%94%E9%80%89%E6%8B%A9%E9%93%B6%E8%A1%8C%E5%8F%8A%E4%BA%A7%E5%93%81%E2%80%94%E2%80%94%E7%BA%BF%E4%B8%8A%E7%9B%B4%E6%8E%A5%E7%94%B3%E8%AF%B7%E3%80%82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兴县林城镇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68728702
质疑联系人:杭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2-6369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天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A座901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123039
质疑联系人:彭工
质疑联系方式:135672600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33052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EF%BC%89%EF%BC%8C%E7%82%B9%E5%87%BB%E5%8F%B3%E4%BE%A7%E5%92%A8%E8%AF%A2%E5%B0%8F%E9%87%87%EF%BC%8C%E8%8E%B7%E5%8F%96%E9%87%87%E5%B0%8F%E8%9C%9C%E6%99%BA%E8%83%BD%E6%9C%8D%E5%8A%A1%E7%AE%A1%E5%AE%B6%E5%B8%AE%E5%8A%A9%EF%BC%8C%E6%88%96%E6%8B%A8%E6%89%93%E6%94%BF%E9%87%87%E4%BA%91%E6%9C%8D%E5%8A%A1%E7%83%AD%E7%BA%BF95763%E8%8E%B7%E5%8F%96%E7%83%AD%E7%BA%BF%E6%9C%8D%E5%8A%A1%E5%B8%AE%E5%8A%A9%E3%80%82%3C/p%3E%3Cp%3ECA%E9%97%AE%E9%A2%98%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88%E4%BA%BA%E5%B7%A5%EF%BC%89%EF%BC%9A%E6%B1%87%E4%BF%A1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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