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心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公寓 A 座 823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5(ZBQ)306-037
项目名称:中心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9,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89,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3,816.7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精神病专科医院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9,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4)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声明); (9)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至 2026年01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公寓 A 座 823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公寓 A 座 823 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公寓 A 座 823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 通知》 (陕财办采〔2020〕15 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安康高新区万达公寓 A 座 0823 室,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或将上述文件扫描为PDF发送至邮箱 15667883373@163.com,电话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南路85号
联系方式:19909150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公寓A座823室
联系方式:15667882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何工
电话:15667882125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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