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物需求:
(一)、标段划分
1、大连海洋大学2025年图书馆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表。
包号 | 数量 | 送达地点 | 供货期限 | 单包预算(实洋) | 采购内容 |
A | 约10600册 | 大连海洋大学校本部图书馆 | 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60万 | 涵盖中图法22个大类中文纸质图书。包括:指定出版社图书和其他出版社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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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内容
1. 内容及要求:
实洋60万,采购符合大连海洋大学教学科研需要的各学科类目的中文纸质图书。
采购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11.15
★2.采购内容与范围
大连海洋大学图书馆采购要求:覆盖中图法22个大类中文纸质图书。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说明:图书供应商必须具有下面指定出版社的授权书或合同。指定出版社包括:法律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海洋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3.图书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大连海洋大学校本部图书馆的具体地点。
二、具体技术要求
(一)、图书需求基本原则
1、图书供应商须具有全国性的图书采购网络,至少与全国400家以上出版单位有直接供货关系,经营图书品种应该涵盖国内综合性大学所开设的全部学科门类。
2、图书供应商须具有接待大型图书馆团体现场采购的条件和经验,具有较大的仓储空间和团体选购图书的专门场所,投标人应提供的一定规模的现采条件,现货供应图书不少于10万种,每年组织2次现采,每次不少于2人,由投标人提供支持服务。
3、图书供应商须具有《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标准的书目数据,数据中须包括“读者使用对象”、“图书内容介绍”项目。
4、图书供应商已经建立功能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能随时保证供需双方通过网络开展业务工作。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供应图书质量保证
(1)质量验收标准:图书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
(2)图书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郑重承诺提供何种质量售后服务,保证无盗版图书、无特价图书。投标人在配书时有义务对采购人预订的图书进行质量把关,对于图书出现的错订、破损、缺页、污损、附件不全及印刷错误等情况须无条件(不论加工与否)退换,并应对投标产品提出切实可行的退货、更换、赔偿方案,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活页图书、48页以下的图书、试卷,以及专业深度未达到大学本科学生需要的图书,投标人都应无条件退货。招标人有权对已到馆的、但内容不符合我校教学科研需要和水平的图书进行退货。
★(3)所有图书的品种及复本数量由招标人指定,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提供的书目和要求的数量进行供货,投标人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招标人订购的图书品种和复本的数量。图书品种、复本数量和随书光盘/磁盘/磁带等与订单不符时,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投标人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
(4)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除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情况以外,投标人若不能按时供货,则属于违背服务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服务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因终止供货而造成的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折扣损失、邮费、数据费、加工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2.供应图书技术规格
2.1图书送货、加工及服务要求
(1)投标人送书时须提前通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准备接货。投标人应对发送的图书进行防湿和防破损包装,以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
★(2)投标人负责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指定地点的免费送书上门服务。发送的图书要求打包工整,随书提供送书清单,要求如下:
a.送书清单包括每批送书的汇总表和明细表。汇总表一式三份,明细表一份,送货单位需盖章并签字。汇总表两页以上要盖骑缝章。
b.汇总表需写明大连海洋大学图书馆、收货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发货日期、发货批次号、包数、总种数、总册数、总码洋、折扣、总实洋、签收人,以及每包的种数、册数、人民币码洋、折扣、实洋、签收人。
c.明细表包括每包书的包号及每包中每种图书的序号、ISBN、题名、出版社、单价、数量、码洋、折扣、实洋及每包数量、码洋、实洋的小计。
★(3)投标人负责免费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所订图书的全加工服务,包括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编目数据,并按照要求对图书进行加工处理。具体加工要求:
a.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全部加工服务所必要的经验、能力,包括人员素质、加工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提供加工人员到馆进行图书加工服务。
b.投标人提供的加工人员须按照招标人加工流程要求,在招标人的指导下进行图书拆包、初步验收、贴磁条、验磁条、贴条形码、贴书标及保护膜、盖馆藏章、调拨、典藏等工作,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其准确率应保持在98%以上。全加工所涉及到的各项用品的成本费及人工费用、劳动保险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c.贴磁条:指定使用业界公认的、能与图书同等寿命的、16cm钴基可充消3M磁条,为了确保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3M磁条的采购证明。磁条成本费及贴磁条加工费由投标人承担。磁条须贴在图书夹缝的隐匿处,并保证加工完成的每册图书中只贴有一根完整的3M可充消磁条。
d.全部加工过程在招标方进行,投标人提供的加工人员要相对固定,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图书到馆后,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加工服务,一般不超过10天。
2.2.供书及编目要求
(1)投标方须提供完整的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上海版图书新书目、全国地方版科技新书目、全国各大出版社和高校出版社出版图书及中国图书在版编目快报的CNMARC采访数据。承诺在刊发7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采购人,做到书目信息的覆盖程度和书目信息的“快、新、准、全”。
(2)投标人须配有从事书目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具有提供优质的MARC编目数据和后期加工等服务的技术能力,所有电子版书目应为MARC和EXCEL两种格式,且必须包含ISBN、正副题名、著者、出版社、出版日期、价格、装订形式、开本、页数、读者对象、内容提要等信息,提供的所有数据能在汇文系统中无障碍使用。
中标单位编制的书目数据由采购方审校人员进行校对、审核,差错率不得高于3%(差错率计算公式为:差错率=错误数据条数/被抽查的编目数据条数*100%)。差错率3%--5%时,采购方将给予提醒;出现差错率高于5%,采购方将给予警告;连续3次合格率低于95%,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由招标人决定购书的种类和册数,不限于在投标人所提供的书目范围内选择图书,投标人不得拒绝供应某些专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以及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急需或专题采购目录,否则视为不具备履行本项目基本服务能力。且要求投标人建立招标人订单库,能够对招标人提交的订单进行查重,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4)保证图书的到货时间和到货率:对于预订的近两年内出版的新书,三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80%、六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85%、一年内到货率不得低于88%;现场选购图书一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98%,二个月内保证100%到货。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配到的图书,应以“未到书清单”的形式分别列出未到图书种类、数量、金额,及时向招标人书面和EMAIL两种方式反馈并说明原因。
(三)、其他
★(1)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在采购的图书全部到货,采购人验收图书合格后,于90日内将50%购书款以实洋金额汇往图书供应商,另50%购书款在2026年9月以实洋金额(无息)汇往图书供应商。
(2)投标人所提供的数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犯著作者的知识产权,发生一切版权问题供应商要全权负责,如有第三方提起权利请求,供应商将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3)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程序: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大连海洋大学。
验收方式: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组成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现场组织验收;中标单位在验收的过程中需全程陪同,随时接受问询。
说明: 1.“★”号标记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未响应其投标文件无效。
2.未标记“★”号为非实质性要求,如未响应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3.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所列的技术、功能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
4.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5.投标报价中应包项目实施涉及到的一切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解密或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失败将视为放弃投标。 4、备份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 (1)投标人将备份文件发送至zhongyuan_dl@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 (2)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6、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7、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2025年8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解密; (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2025年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文件;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