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HDL-202503-ZC05(招标文件编号:ZHDL-202503-ZC05)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广告服务及日常宣传定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凉山州天祺图文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昌市沿河路红烛苑A幢4层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7.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凉山州天祺图文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 广告宣传服务 | 本项目为大队机关日常广告制作、印刷、复印、消防宣传资料等服务 | (1)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用材均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保证其制作的广告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广告物,不得擅自移动位置和角度。(3)现场安装须严格依照设计清单,不得减少安装材料,不得破坏墙面等。安装完以后,供应商应及时恢复建筑物和设施设备原貌;如使用后需要移除广告物料,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预定期限完成移除并做好建筑物等原貌恢复工作,并保证施工后及时处理现场清洁卫生。(4)广告设计方案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制作、安装;项目实施过程期间产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临时性的特殊需求,如临时增加、临时更换安装或送货地点、临时要求提前或延后等需求。(6)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拼错版面、图文不清楚等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重新制作,重新制作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7)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保质保量完成广告制作任务,对出现的问题,采购人指出后,供应商不予采纳或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制作的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生的一切后果。(8)服务期限内除人为因素造成广告产品的损坏,供应商应负责及时更换。(9)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保证所有人员到位并保持稳定。如因特殊情况发生人员变更,须将替换人资历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告采购人审查。因人员变更所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0)供应商应保证广告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若因此造成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负责。(11)供应商提供的广告配件及安装主体均须属于全新配件及全新的材料制作完成,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12)为保障项目的实施进度与质量,供应商须配备专业的团队人员,以确保本项目每样产品的运输、制作、安装以及安装后整体效果达到采购预期。(13)安装所需的一切材料、备件,专业工具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价格包括在供应商响应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中标人对货物同一故障 3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换货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相关责任。采购人有权退换货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阿布拉比(采购人代表)、尹春龙(磋商小组组长)、陈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原则,需经采购人同意,代理服务费不超过每个项目预算金额2%,不足7500元按7500元计算,招标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布拖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布拖县九嘎路南段
联系方式: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0834-8532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鸿浩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北路4号同德苑商业楼4楼左后侧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4-3209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834-3209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