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3504290401100165001001Z02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2-02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209,50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6-02-02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泰宁县金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泰宁县城西路网建设项目)商业路及崇文路(前坊街至城步街段)道路工程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4290401100165001的泰宁县金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泰宁县城西路网建设项目)商业路及崇文路(前坊街至城步街段)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34.2中25.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承诺函为投标必备文件,务必按要求提供;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交,将视为不响应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遗书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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