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综合保税区物流分拨中心室外附属工程施工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071SZ26SG0705 | |||||||
标段名称 | 芜湖综合保税区物流分拨中心室外附属工程施工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071SZ26SG0705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山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千岛湖路东侧蜻蜓湖科技园1#楼19018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工0553-577669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文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越秀路18号安徽宝翔大厦14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贾晓亮1525654566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京南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28595340.17 | |||||||
项目负责人 | 于孔志 | |||||||
证书编号:苏1322023202403389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响应招标文件 | |||||||
质量承诺 | 响应招标文件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28430542.63 | |||||||
项目负责人 | 宋刚 | |||||||
证书编号:苏1322020202103373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响应招标文件 | |||||||
质量承诺 | 响应招标文件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福建省南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28434058.84 | |||||||
项目负责人 | 陈治兵 | |||||||
证书编号:闽1352017201821961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响应招标文件 | |||||||
质量承诺 | 响应招标文件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工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随机抽取值:α=0.88,β1=0.50 2.评标基准价:28620429.27; 3.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链接])。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链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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