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高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期)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一标段二次定标结果公示
安阳高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期)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一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内无异议。现将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安阳高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期)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一标段二次
1.2项目编号:A32058201000224002
1.3建设地点:安阳高新区KF20 号路以东、 朝霞路以西、 金沙大道以南、 KF39号路以北区域。
1.4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568.42万元。
1.5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括地块DN10-4-2-1(B区)18部电梯(速度1.75m/s),B-1#楼4部、B-2#楼2部、B-3#楼4部、B-4#楼4部、B-5#楼4部,电梯采购、安装,包括:电梯制造、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并负责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同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设备的制作、运输、安装、各职能部门的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电梯随行电缆、门套的制作与安装,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安装、第三者责任险、土建工程预留孔洞的修正、电梯井中钢梁制作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电和水及伴随的其他相应服务,包含土建配合费等一切费用);
1.6计划工期:75日历天(其中供货期:25 日历天, 安装期50日历天。)
1.7质保期:整梯质保2年,电梯的主要部件(控制柜、曳引机、门机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得低于五年;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梯制造质量标准及安装合格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2.1定标时间:2025年10月28日
2.2定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3室
2.3定标方法:票决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19047189X5
中标价(元):5172000.00
品牌:广日
质保期:整梯质保2年,电梯的主要部件(控制柜、曳引机、门机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得低于五年。
工期:75日历天(其中供货期:25 日历天, 安装期50日历天。)
资格条件:电梯的制造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许志强 证书编号:2301001100907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1、信用信息核查;2、财务状况核查; 3、投标报价合理性核查;4、业绩及荣誉情况核查; 5、资金筹措能力核查;6、品牌影响力核查; 7、市场占有率核查。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四、公示媒介及时间: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0月31日。
五、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 标 人:安阳惠民住房保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永明路富源街2号(财政局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0372-2115101
邮箱:jt2115101@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亚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心A座16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27324406421
联 系 人:李骁辰
电 话:0372-5980388、18603720205
邮 箱:henanyahuazbdl@163.com
2、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02K2492502XW
联系人:黄佳斌
电话:0372-2990393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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