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兼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若投标人已经换发新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则需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