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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期信息化工程

徐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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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期信息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期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4〕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已落实,招标人为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期信息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睢宁县城区;

2.2项目投资约:420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睢宁县城区防洪排涝信息化项目北至濉梁河,南至徐沙河,西至白塘河,东至西渭河。包括16个闸泵站的自动化改造,17座站点的河道水位、流量、广播、视频等监测设备建设,防洪排涝信息化平台建设。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方案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本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万元(含)以上水利(水务)自动化(或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三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为准。

3.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 人。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账户号:93200501012839668300191;

开户名: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日。

5.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9月1日17 时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日 17时30分,逾期将无法下载。

5.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9月15日 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登 录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远 程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 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睢宁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516-67031770。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

地址: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11楼

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 0516-803755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 SOHO3 号楼 17 层

联系人:范工

电话:0516-83906677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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