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邻水县生活垃圾筛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邻水县生活垃圾筛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邻水县生活垃圾筛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批复、邻发改【2025】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2025】17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邻水县鼎屏镇。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在邻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邻水县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日处理量为720t。项目对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约100万吨垃圾进行筛分及场地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垃圾筛分中心厂房约6400平方米,腐殖土改良厂房及建筑垃圾车间约2400平方米,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项目总投资:19698.8071万元。
注:在开挖过程中发现以下物质需由承包人进行特殊处理。
筛分出的可燃垃圾运至有资质的公司焚烧发电资源化利用;腐殖土无害化处理达到环保要求后用于园林、花卉种植等;建渣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环保标准后用于低等级道路基础铺筑用料等资源化处理或原填埋场坑底回填;金属、塑料瓶资源化回收利用。
2.3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1040日历天(其中厂房建设与设备采购安装180日历天;垃圾开挖筛分及转运处置工期8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方案工作,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的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环保监测及后期相关服务等工作。
(2)施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施工范围(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垃圾开挖筛分及转运处置等相关工作),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设备: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设备,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设备服务期内的缺陷修复及维修维护等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2.6质量要求:(1)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规范、标准、规程等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机构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验收(包括负责完成环保部门要求的环保监测等相关内容)。
(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环境卫生工程或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类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环境卫生工程或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类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其中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3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环境卫生工程或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类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2)若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9 月 25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https://***/%EF%BC%89%E2%80%94%E2%80%9C%E7%99%BB%E5%BD%95%E2%80%9D%E2%80%94%E2%80%9C%E6%8A%95%E6%A0%87%E7%99%BB%E5%BD%95%E2%80%9D%EF%BC%8C%E9%80%9A%E8%BF%8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8A%80%E6%9C%AF%E8%B5%84%E6%96%99%E7%AD%89%EF%BC%89%E3%80%82%3C/p%3E%3Cp%3E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月 15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 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49号
邮 编:638500
联 系 人:甘女士
电 话:0826-3222578、1822438788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办蜀西路52号珠宝中心4栋9楼904A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87671101、1577585620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9月 24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