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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溪县七里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一期)监理的中标结果公告 NEW 中标结果公告

南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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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松溪县七里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一期)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七里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一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松发科[2025]审批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溪县城市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代业主(项目实施单位)为松溪县河东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松溪县城市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松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787544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松溪县七里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一期)监理主要包含生态渠296m,生态沟3条1580m,生活污水收集管网436m,42户接户管、生态护岸约759m等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7875448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本项目监理服务费计费基数暂以工程费787.5448万元计取,监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其中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44711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法律和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2、 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s://zjt.fujian.gov.cn/)”→“办事服务”→“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 →“入闽企业” →“省外工程监理”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企业主要人情况、驻闽机构基本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 3、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投标人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中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5、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投标人应予以响应。6、投标人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要求:①对本单位投标行为负责,加强人员业务学习培训,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章,严禁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不得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活动;②具备自主经营管理能力,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禁止与其他投标人共用办公设备,禁止使用虚拟机,禁止与他人共享投标文件内容;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在诚信承诺函中需作出承诺。。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2 16:00:00至2025-04-28 23:59:59通过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上面公布的“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人民币 0 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等 10 部门、5 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 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 号)、(闽发改规[2023]7 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 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溪县城市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松溪县松源街道大街44号,邮编:353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6083186,传真:/

联系人:姚丽琴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北环路447号6楼,邮编:353500

电子邮箱:656189869@qq.com

电话:13313908777,传真:/

联系人:吴慧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

地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松溪县松源街道工农路206-1号

联系电话:0599-2326658、0599-232143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松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农西路325号)

联系电话:0599-232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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