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垫板等加工件按图制作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建设公司垫板等加工件按图制作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
2.1.现场勘察、文件答疑地点:安钢建设公司修复中心。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序号 | 物料名称 | 图号及规格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供货日期 | 外委内容 |
1 | 垫板(一)/B210G34-30 | B210G34-30 | 2Cr13 | 20 | 件 | 2026/12/31 | 需乙方供成品,并按照图纸加工出各部尺寸,机加工需符合JB/T5000.9-1998要求,保证图纸上所有技术要求,φ300、φ230辊子长改短修复相关要求见技术协议,如有疑问请务必提前交流。 |
2 | 销轴/411.01.02.14 | 411.01.02.14 | 42CrMo4+QT | 4 | 件 | ||
3 | 端盖/411.01.02.20 | 411.01.02.20 | X4CrNi18-10 | 4 | 件 | ||
4 | 销轴/411.01.01.13 | 411.01.01.13 | 42CrMo4+QT | 8 | 件 | ||
5 | 闷盖/B181G20-6 | B181G20-6 | 35 | 20 | 件 | ||
6 | 螺栓/261015-1 | 261015-1 | 8.8级 | 500 | 件 | ||
7 | φ300辊子长改短修复/B226G67-7G | B226G67-7G | 42CrMo | 12 | 件 | ||
8 | φ230辊子长改短修复/B226G66-8G | B226G66-8G | 42CrMo | 12 | 件 | ||
9 | 花键法兰/B226G68-3 | B226G68-3 | 42CrMo | 40 | 件 | ||
10 | 花键法兰/B226G69-3 | B226G69-3 | 42CrMo | 40 | 件 | ||
11 | 透盖/SME002119-8 | SME002119-8 | Q355B | 26 | 件 |
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技术要求
2.3.工期要求: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质保期为一年。
2.5.标段划分:无。
2.6.本招标项目不回收加工余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够按时间要求及时提供服务,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4.本询价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守《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包工程项目、生产经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投标报名与资质文件递交、审核
4.1.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供应商网上报名:供应商进入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集采平台,网址:[链接]:4443/打开本招标公告,点击我要参与,报名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网站帮助中心供应商手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链接]:[链接]:4443/
5、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整体最低价中标。
6、标书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7、付款方式:货款以电子承兑方式支付。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花磊(技术): 159-3725-0105
刘工(商务): 0372-3122643
9.注意事项
9.1本次招标投标报价启用CA加密程序,各投标人报名后需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办理,CA办理方法及使用方法见河南钢铁集采平台首页,点击CA登录--e签宝办理操作手册。
9.2采用CA加密报价开标时,需要投标人手动解密。如接到通知60分钟内,投标人还不能及时解密,视为投标撤回,投标报价无效。
10、主要合同条款:
10.1、运输方式为汽运国VI,
10.2、运输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10.3、货物由承揽方免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10.4、货款的支付:以电子承兑方式支付。承揽方依据定作方的验收入库单、本合同开具合法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可结算,税率13%。
10.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
10.6、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由承揽方交纳或从承揽方应付账款中扣除。
10.7、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5%(质保期1年)。
10.8、责任追究: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2、承揽方违反合同约定,按定作方管理规定处罚执行,定作方有权要求暂停供货直至终止合同。如给定作方造成损失,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3、因承揽方原因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承揽方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承揽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违约金由承揽方交纳或从承揽方应付账款中扣除。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定作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履行合同内容,相关费用由承揽方承担。如定作方书面同意延期交货,承揽方应按定作方要求的供货日期供货。逾期超过45天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赔偿损失,赔偿额为本合同总额的50%; 4、凡属承揽方原因给定作方造成安全、生产、质量、设备等事故的,承揽方赔偿定作方直接经济损失。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