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迁建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鹿行审投资审决〔2024〕4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概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最高限价:562.789901万元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内)专业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1.3 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5 00:00:00
至2025-07-01 23:59:59,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建设监管综合服务中心电话:
0311-82283919电子邮箱:
lqzbk@126.com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迁建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高新区申兴北大街 36 号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45号红馆商务A座2309室 |
邮编:050000 | 邮编:050000 |
联系人:张星伟 | 联系人:张伟光 |
电话:0311-69122625 | 电话:15233218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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