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品框架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谈判采购项目杂品框架采购项目已由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序号 | 物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手推车 | 手推车\1000×470×450 80kg 爬楼折叠6轮 | 4 | |
2 | 连接块 | 连接块\MK-7121 | 40 | |
3 | 警戒带 | 警戒带\50000×50 加厚帆布织带 手提式 | 40 | |
4 | 激光手电筒 | 激光手电筒\LED灯珠 4个头 3-6V 可充电锂电池 | 10 | |
5 | 扁平吊带 | 扁平吊带\2t-2m 聚酯 | 20 | |
6 | 交通路锥 | 交通路锥\280×280×700 可折叠伸缩+警示灯 | 20 | |
…… | ………… | ………………… | …… |
部分物资见上表,具体详见 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合作期: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接到订单合同后30日内交付该批次物资。
2.3 交货地点:陕西省洋县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工程区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 本次采购(?8?0接受?7?1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廉洁及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5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8?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8?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3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8?3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5年 7月 1日下午18时40分至2025年 7 月 5 日下午18时4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7 月 17 日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955号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办公区。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已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无效。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955号
邮编:723000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484996545
电子邮件:37122610@qq.com
2025 年 7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