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xxxx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xxxx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正元招字﹝2025-236-FW﹞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闫双燕
项目联系电话:18129222503、187199159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工19259156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娜、闫双燕18129222503、18719915998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维泰北路616号建咨大厦12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的委托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xxxx项目(勘察设计)公开征集邀请单位。现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采购条件,欢迎有能力的申请人参与征集。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xxxx项目(勘察设计)
1.2采购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
1.3项目地点:喀什地区
1.4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征集邀请单位方式:采用公开征集与定向邀约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最终邀请单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标段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包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评审、监理例会、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出具设计变更、参加(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以及按项目建设方要求完成与本项目标段勘察、设计服务相关的其他服务工作等。
2.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以征集人下达的通知时间为准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
3.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申请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三年及以上,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者直接投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申请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 (1)和(2)资质;(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成品油储运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申请人业绩要求(同时满足(1)和(2)要求):(1)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勘察业绩至少3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勘察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至少3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成品油油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
3.1.5.信誉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信誉要求证明材料均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1.6.项目负责人暂定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以及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所在单位的至少6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2025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时间段内任意连续6个月)。(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至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成品油油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能够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7.其他主要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暂定要求:勘察人员中承担勘察工作内容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其他勘察人员须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等专业勘察人员;设计人员须包括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信息化)、暖通等专业及相关工艺专业设计人员;其他勘察、设计专业人员申请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配备;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至少6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2025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时间段内任意连续6个月)。
3.1.8.其他要求:(1)申请人有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书);(2)本项目标段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驻场服务(须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征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征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征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征集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参加征集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8月12日10:00时至2025年08月16日19:30时前,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维泰北路616号建咨大厦12楼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携带以下资料购买征集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联系电话)、申请人情况介绍(后附企业业绩资料、财务资料、信誉资料、相应的保密条件证明资料及承诺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名单信息(后附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缴纳社保证明资料以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以及以上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所有承诺书,如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不予领取征集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邮购征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征集文件将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征集文件每套售价0元。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维泰北路616号建咨大厦12楼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 申请文件现场纸质版递交,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申请文件,征集人将拒绝接收。
6.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申请文件开启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申请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其他说明
征集人接收申请人领取征集文件,并不表示接收参与征集者参与本次项目后续服务、实施等工作,且征集人有权对本次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征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
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娜、闫双燕 18129222503、18719915998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维泰北路616号建咨大厦12楼
二、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6: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