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0558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到位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030.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5%。最终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到位时间为准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鄄城支行(齐鲁宏博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609002809200186012)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
在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一)设备数量与规格验收
1.设备清单核对:对照采购合同及中标供应商的分项报价表,逐一清点所有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信息,确保与实际到货一致。
2.配件齐全性检查:检查每台(套)设备是否配备了出厂标配的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软件光盘、说明书、合格证等。
3.外观质量检查:检查设备外观有无破损、划痕、锈蚀、变形等质量缺陷;实验台面、柜体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气泡、无毛刺、无污渍。
(二)设备性能与技术参数验收
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列明的技术指标,对核心设备进行逐项测试验证.
(三)安装与集成验收
1.安装规范性:检查设备的安装位置、固定方式、接线布线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所有管线应隐蔽敷设,阻燃线管包裹,无裸露、无安全隐患。
2.系统联调测试。
(四)文档资料验收
1.技术文档:验收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护保养手册、系统安装调试报告、竣工图纸等。
2.培训记录:验收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的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课件、操作视频等,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设备。
3.质保文件:验收设备原厂质保承诺函、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主要设备(如显微镜、传感器、电源等)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售后服务承诺全面落实: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每年巡检一次,并出具巡检报告交给采购人。
3、故障响应:
①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满足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抵达现场解决问题。
②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③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供货时间、安装工期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按期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拆除及恢复工作,无逾期违约情况。
2、供货数量、交货地点、服务范围与合同及采购需求一致,全部设备及配套辅材、配件足额交付,无缺件、漏供。
3、投标承诺的售后服务、质保期限、免费上门维修、定期巡检等商务条款全部落实,质保期、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时限符合约定。
4、施工过程文明规范,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未发生安全事故、扰民及校园安全隐患。
5、完成操作人员培训,教会采购人使用、日常维护、简单故障排查,培训记录完整。
6、项目资料齐全规范,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符合档案归档要求。
7、合同约定的其他商务承诺全部履行到位,无违约、无投诉、无纠纷,采购人对整体服务过程满意。
(6)履约验收标准:
①技术性能指标验收:根据约定的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要求,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进行实际测试,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约定的标准。
②系统功能验收:检查系统或设备的各项功能是否齐全、正常运行,并符合约定的功能需求。通过模拟实际使用场景测试系统或货物的各项功能是否按预期工作。
③文档资料验收:检查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技术文档、用户手册、操作指南等是否齐全、准确、易于理解。文档资料应详细记录系统或设备的安装、配置、使用、维护等信息,以便使用人后续够顺利进行系统操作和维护。
④培训与技术支持验收:评估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效果和技术支持服务是否满足合同
要求。
⑤售后服务验收:评估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是否符合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售
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故障处 理、效率等方面。
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
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⑦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
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⑧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
的规定进行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返工直至合 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①如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供应商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
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仲裁费等)。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