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广西灵山县大芦村古建筑群东明堂保护修缮工程
三、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7579001
四、项目名称:广西灵山县大芦村古建筑群东明堂保护修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灵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新光路285号
联系方式:0777-6988208
供应商(乙方):广西文物保护研究设计中心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5号
联系方式:0771-281568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西灵山县大芦村古建筑群东明堂保护修缮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9062727.30 施工范围:本次修缮工程的范围为东明堂1处文物建筑,包含前院、中路院、南路院、北路院,总建筑面积为3003.21平方米,占地面积为2330.79平方米。本次工程内容为屋面、木基层、木构件、木装修、墙体、地面、油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洁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雄殿
责任工程师证书号:ZRGC20150603
2.合同金额(元):9062727.3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内容。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9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广西灵山县大芦村古建筑群东明堂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合同.pdf (1.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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