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文件一经发出,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11-0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103603010001
项目名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55060
最高限价:1055060
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所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A包、B包、D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0-16至2025-10-22, 9-12-12-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文件一经发出,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0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远程在线参与开标解密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
%收取。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的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A包: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B包: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D包: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支持政策
5. 本项目为“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 6.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
8.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9.
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地址:张家口市站前西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313-4015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祥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祭风台街1号搜候大厦1号楼A座1106号
联系方式:0313-5902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全伟
电话:0313-5902589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