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市公司2025-2026年度
法律顾问项目询比公告
现就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市公司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项目组织公开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采购方式为询比,欢迎潜在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积极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市公司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项目
2.项目概况: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详见询比文件中服务需求)
3.最高限价:38000.00元(含税)
4.计划合同履约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5.服务地点:牡丹江市域(甲方指定)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询比要求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应为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响应人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领域;
2.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应具有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执业证,正式执业满10年以上,且具有类似项目执业经验;
4.响应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的承诺书);
5.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的承诺书);
6.响应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竞谈(提供查询截图);
7.响应人应提供本企业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中被查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竞谈活动(提供查询截图);
8.响应人应提供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竞谈(提供查询截图);
9.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若有以上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响应(提供查询截图);
10.响应人未在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系统存在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的禁入期限内(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的承诺书);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的承诺书);
12.廉洁告知及承诺书原件应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经响应人签字盖章后方有效。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询比的响应人,请在2025年10月22日9时至2025年10月28日16时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355026864@qq.com邮箱,并及时电话告知采购人(周女士/13694532889)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询比公告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6-9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询比文件采取电子邮件发放,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响应人,将通过同一报名邮箱发放询比文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响应人,将不对其发放询比文件。对于已获得询比文件的响应人,采购人不承诺其满足了响应人资格要求,响应人应将第三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内递交,最终评判以询比小组的评审为准。
3.响应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
2.递交方式:响应文件应装入文件袋内密封,正本、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密封袋开口用密封条密封,封口处应有响应人公章或密封章,未完好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递交地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市公司(爱民区新华路349号)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4.递交要求: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址,正本1份,副本2份,侧面胶装装订并进行加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
开启地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市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其他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市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路349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3694532889
1011978360283381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