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海关综合技术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凝胶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ZF20250928
项目名称:南通海关综合技术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凝胶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即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其具备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包1要求提供)(3)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方式:线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吴江,13861946109,邮箱:458101863@qq.com)联系,将招标文件领购申请表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及营业执照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简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公司名称全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等。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7:00时,逾期不可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2-5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模式,所有投标人须将纸质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带至开标现场。
3.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
4.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青年西路208号海关大厦
联系方式:邱主任 0513-68283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方式:吴江 13861946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江
电 话: 13861946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