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320100FB00396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地铁2号线兴隆大街站组合商业01号商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1.2 标的名称: 南京地铁2号线兴隆大街站组合商业01号商铺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7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地铁2号线兴隆大街站 | |
2.2 有无房产证: 无 | |
2.3 建筑面积(㎡): 68.6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09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以实际交付为准,详见附件。 | |
2.7 招租业态: 商业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地上一层 (2)装修程度:以实际交付为准 (3)目前租赁状态:计划于2025年5月21日后完成商铺交付,具体以实际交付日起为准,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57.3643(详见附件) | |
3.2 租期(月): 120个月 (另有装修期15天)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按半年付(先付后用) | |
3.4 租赁押金(万元):90天成交租金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实收资本须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报名时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及报表,外币汇率以报名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3)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股东(须持股100%)须为品牌商标拥有方(包含商标注册方或商标受让方,均须有使用权)或被许可方(仅限于排他许可或独占许可);正在经营的该品牌商标的店铺在全国范围内不少于500家(须在报名时提供《承诺函》且在报名期限内须向出租方提交相关品牌商标、股权结构及店铺的证明材料)。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6)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递增:前三个合同年不变,租金自第四个合同年开始递增,每三个合同年在上三个合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2)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3)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4)出租方计划于2025年5月21日后完成商铺交付,具体以实际交付日起为准,交付后15天为装修期,装修期结束次日为起租日。 (5)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付首期租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6)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7)商铺经营不得产生严重油烟、异味以及特殊气味。 (8)承租方在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商铺装修审批手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 | |
6.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姜先生、朱女士 | |
联系电话: 025-88055542、025-88055532 | |
联系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6室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沈女士 | |
联系电话:025-51891705 |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