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括
|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104国道南尖塔检查站改扩建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1310002505431001
- 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104国道南尖塔检查站改扩建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480.7775万元
- 最高限价(如有):480.7775万元
-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应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30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如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明确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3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需
按照“附件四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提供承诺函”
】;(2)如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明确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
“附件四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提供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
)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本
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地址:廊坊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 联系方式:0316-576800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 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 联系方式:0316-292061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真真
- 电话:0316-292013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