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民警职工辅警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
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拟对2025--2027年度民警职工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2025--2027年度民警职工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金额:每人最高限价400元/人,具体金额按实际人数计算。
五、采购需求: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注: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七、报名、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5年7月28日至7月30日08: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获取方式及地点
现场获取:请于获取时间内到广安市前锋区工业三路9号(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307办公室)获取磋商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0: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8月5日10:00(北京时间)。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301会议室。
十、本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
通讯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工业三路9号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5700317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