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沙县中医医院采购超声诊断科及外二科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232026000DER
项目名称:金沙县中医医院采购超声诊断科及外二科设备
最高限价(元)(如有): 3259200;
采购需求: 超声诊断科设备(彩色超声诊断仪),外二科设备(掺铥光纤激光治疗机)各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且投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金沙县中医医院采购超声诊断科及外二科设备
数量:2
预算金额(元):3259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沙县中医医院采购超声诊断科及外二科设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金沙县中医医院采购超声诊断科及外二科设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或2026年7月至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2026年7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含零申报)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出具无需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1.7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扫描件,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扫描件;若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产品的,需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可以由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或承诺函)。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04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方式: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中医医院
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河滨路杨叉街健身巷9号
联系方式:0857-7222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C区9栋一单元28楼
联系方式:0851-85833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峰、刘娟伶、欧阳乐
电 话:0851-85833229
文件预览:招标文件金沙县中医医院采购(超声诊断科、外二科)设备项目终版.pdf金沙县中医医院采购超声诊断科及外二科设备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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