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25年安全能力提升工程(石板标段)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高新区2025年安全能力提升工程(石板标段)”作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5.1项目经理的相关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应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5.2项目总工相关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工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应具备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相关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具有 1 个职称(或执业)证书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项目经理职称(或执业)证书: 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总工职称(或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拟派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交通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特别说明(3)相关要求提供)”。
注:本补遗(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一)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代理机构:重庆奥晖工程设计咨询有有限公司
招标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50000120251016001020101].CQCF
高新区2025年安全能力提升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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