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拟派):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②持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
③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未被锁定、“(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无在建工程(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且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项目的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④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被列入“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及“奖惩名单查询-地市名单”中的“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并在处罚期内;
⑤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黑名单”并在处罚期内。
注: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5、其他要求:
(1)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成功办理企业和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须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信息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分工及责任并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公告(含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