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2025-FW-255
二、项目名称: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广电移动电视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36号广电中心门面房 A-门面房 B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72,000.00元 | 78.4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陕西广电移动电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 业务宣传 |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提升采购人业务服务水平,依托中心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及管理,做好采购人登记业务宣传窗口工作,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高时效、多方位地传播采购人业务内容、实时政策和党建工作成果等。通过委托第三方深度管理运营中心微信公众号,以采编、拍摄、创作视频、图文、举办活动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公众传达登记工作动态及不动产政策解读,扩展采购人业务工作服务窗口,提升采购人业务答疑解惑覆盖面及服务水平。 |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提升采购人业务服务水平,依托中心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及管理,做好采购人登记业务宣传窗口工作,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高时效、多方位地传播采购人业务内容、实时政策和党建工作成果等。通过委托第三方深度管理运营中心微信公众号,以采编、拍摄、创作视频、图文、举办活动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公众传达登记工作动态及不动产政策解读,扩展采购人业务工作服务窗口,提升采购人业务答疑解惑覆盖面及服务水平。 二、服务内容 1、对采购人的微信公众号进行管理,内容包括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管理、栏目策划、内容采编发布、原创图文撰写、短视频制作与发布、热点专题策划及推广、用户互动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等。运营团队定期报送运营报告,确保内容准确、形式多样、更新及时,提升公众号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2、根据采购人的业务工作安排及相关不动产政策的颁布实施内容,自主设计文案、创作、拍摄、制作小视频(短视频)及自主采编、创作高质量图文,全年创作小视频(短视频)及图文数量不少于100条。 3、根据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整理中心全年大事记资料,根据资料,自主设计文案、创作、拍摄、制作宣传片,时长不少于10分钟,全年创作宣传片不少于2部。 4、承担采购人线下宣传事务,提供线下宣传活动宣传品、宣传展板设计及制作,全年组织2次线下宣传活动(每半年一次)。 5、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派驻1-2名策划组织工作人员驻采购人单位,配合中心做好新媒体宣传组织工作。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计方案、宣传方案以及成果作品版权均归采购人所有,如若供应商所提交的设计方案、宣传方案以及成果作品中,因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名称权等问题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提交的设计方案、宣传方案以及成果作品存在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纠纷或争议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约。如提交的设计方案、宣传方案以及成果作品违反版权要求导致采购人使用提交作品造成了对第三方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合法权利的侵权,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3)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相应的人员、技术、场地、设备服务,并进行现场调试技术保障,保证每一场次活动顺利进行,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突发事件。 (4)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保证所有参与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所造成的参与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意外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供应商出具合同金额费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合同款项;合同款项支付前,供应商应办理合同款50%的预付款担保,待项目履约服务期过半后,经报采购人审核同意转为合同款10%的履约担保直至服务期满。 4、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公司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5、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1年质保。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67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鑫(采购人代表)、张晓青、陈世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服务类标准收取,不足5000.00元按50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1.00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地址:朱雀大街中段朱雀云天大厦
联系方式:029-85569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联系方式:029-88856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鸽
电话:029-88856058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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