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检验及其他科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6771号;
1.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6771号;
1.3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检验及其他科室设备采购项目;
1.4预算总金额:333万元;
包号 | 标包编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01 | 采购计划-【2025】-06771号-01 | 自动控制压力蒸汽灭菌锅1 | 1台 | 111.795万元 |
自动控制压力蒸汽灭菌锅2 | 1台 | |||
紫外线空气消毒机 | 10台 | |||
生物显微镜(带成像系统,带相差) | 2台 | |||
生物显微镜(带成像系统,不带相差) | 4台 | |||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3台 | |||
截石位检查床 | 1台 | |||
生物安全柜 | 1台 | |||
二层推车 | 2台 | |||
肛肠截石位手术床 | 1台 | |||
手术变焦无影灯 | 1台 | |||
医用平车 | 1台 | |||
铅帘 | 3台 | |||
铅衣 | 2台 | |||
无领铅围脖 | 2台 | |||
全温控监测智能化血浆解冻仪 | 1台 | |||
血栓弹力图 | 2台 | |||
核酸提取仪 | 2台 | |||
血栓弹力图配套耗材 | 1批 | 0.2万元 | ||
核酸提取仪配套耗材 | 1批 | 0.005万元 | ||
02 | 采购计划-【2025】-06771号-02 | 检验分析用纯水设备 | 2台 | 70万元 |
荧光显微镜(带成像系统) | 1台 | |||
升温毯 | 2台 | |||
骨科空心钻 | 2台 | |||
气压治疗仪 | 2台 | |||
03 | 采购计划-【2025】-06771号-03 | 酶免分析仪 | 1台 | 45.998万元 |
酶免分析仪配套耗材 | 1批 | 0.002万元 | ||
04 | 采购计划-【2025】-06771号-04 | 阴道微生态分析系统 | 1套 | 17.995万元 |
阴道微生态分析系统配套耗材 | 1批 | 0.005万元 | ||
05 | 采购计划-【2025】-06771号-05 | 流式细胞仪 | 1台 | 44.89万元 |
流式细胞仪配套耗材 | 1批 | 0.11万元 | ||
06 | 采购计划-【2025】-06771号-06 | 乳腺活检与旋切系统 | 1台 | 25万元 |
07 | 采购计划-【2025】-06771号-07 | 超声高频集成手术设备 | 1台 | 13万元 |
08 | 采购计划-【2025】-06771号-08 | 静脉腔内射频闭合设备 | 1台 | 3.2万元 |
09 | 采购计划-【2025】-06771号-09 | 等离子手术设备 | 1台 | 0.8万元 |
1.5采购需求:计划采购自动控制压力蒸汽灭菌锅1等设备(本项目部分产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1.7交货地点:长春市净月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2 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④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请提供不是医疗器械的声明。
2.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3.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2.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8日,每天8:30至16:00;
3.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3.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
(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4 售价:0元。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5年7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四开标室;
4.3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6.1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
联系方式:0431-89912016(徐月)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15043019459(马欢欢)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欢欢
电 话:15043019459
7.4监督机构: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