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新村、业里村、长德村、书场村、联昌村及博养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XBZB-HN-2026-017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海口市秀英区新村、业里村、长德村、书场村、联昌村及博养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条款
更正原因:合同条款5.项目咨询费内容补充及更正;详见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文本补充及更正内容:
第四章合同条款 序号5.1 咨询费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定,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暂定为人民币(含税)XXXXX元(大写:XXXXX元整),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若最终批复金额高于或等于本合同约定的暂定合同价款,则合同价为XXXXX元;若最终批复金额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暂定合同价款,合同总价自动调整为最终批复金额。
其中,每个村暂定可研编制费为人民币XXXXX元(大写:XXXXX元整),分村明细详见附件。
注:本项目涉及六个村庄,最终结算费用以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做一村结算一村。若其中某个村庄后续无法实施,且区发改委未能安排谋划资金,则该村庄不予以支付该项工作费用。若区发改委能安排工作经费,仅按该村可研编制费减半作为成本价计取,即按该村最终批复金额的50%支付该项工作费用。
5.2 支付方法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后,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
(1)每启动一个村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村可研编制费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该村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政府职能部门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村可研编制费的80%。乙方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余款待财务决算后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如结算金额超过已支付金额,甲方支付差额部分;如结算金额低于已支付金额,乙方应退还多付部分。
(4)若其中某个村庄后续无法实施,且区发改委未能安排谋划资金,则该村庄不予以支付该项工作费用。若区发改委能安排工作经费,仅按该村可研编制费减半作为成本价计取,即按该村最终批复金额的50%支付该项工作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3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秀英区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29号海秀商场五楼
联系方式:袁工 13307673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北国际(陕西)造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7层C712
联系方式:伍先生 18216191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先生
电 话:18216191563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