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谷里街道暑期校园维修工程 JSZC-320115-FHGL-C2025-001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0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FHGL-C2025-0013
项目名称:2025年谷里街道暑期校园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01579.93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70%时,磋商小组将于苏采云系统内对该供应商发起答疑澄清,供应商须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包含成本明细说明】。提供证明材料后,磋商小组将对证明材料进行论证。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包含成本明细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则磋商小组或采购人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2025年谷里街道暑期校园维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仅接受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非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电子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加盖电子公章)
3.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4年12月至2025年05月)中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高校设计单位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如查实供应商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注:(1)项目负责人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3)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7-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 本次项目各供应商自愿按规定时间至现场勘查现有情况,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现场勘察签到开始时间:2025年7月7日10点00分,签到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0点20分,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牛首大道69号科创中心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联系人:蒋冬,联系电话:15051859872, 每家供应商只允许派1名代表参加集中答疑。现场由工作人员带领沿指定线路踏勘。因为不可抗力无法踏勘现场或者取消踏勘,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2、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牛首大道69号科创中心
联系人:程科
联系电话:02586123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文靖西路108号中前社区院内西楼三楼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13776545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话:13776545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