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高新区迎宾路整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LFHHZBDL-[2026]30号
1.招标条件
燕郊高新区迎宾路整修工程已由燕郊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燕区审批投资〔2026〕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100%。
建设单位为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廊坊辉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燕郊高新区迎宾路整修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125万元;建设规模:1、拆除现状雨水支管310米,雨水井48座;拆除人行步道、绿化带、路侧带2600平方米。2、新建迎宾路东侧(亿丰大街-创意谷街、燕新大街-燕理大街)雨水管线约1990米、检查井45座;新建绿化带16049平方米,并完善交通设施;恢复神威大街站及潮白大街站破损机动车道路面51951平方米。3、对迎宾路与行宫大街、学院街、海油大街、金燕大街等交口区域进行渠化并完善交通设施。4、紫外光固化法修复排水管线510米,加固检查井14座,建设地点:燕郊高新区迎宾路亿丰大街向北至创意谷街段、燕新大街向北至燕理大街段;迎宾路与行宫大街、学院大街、海油大街、金燕大街交口区域,建筑功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2本次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初步设计(说明、图纸)、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全过程风险评估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负责配合各阶段专项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工程有关的所有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配合招标人报审及审查后的修改,汇总有关技术资料,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3.82万元。
2.3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概算批复5日历天完成满足招标需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到缺陷责任期满且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为止。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和(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4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等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1月4日9时00分至2026年11月9日17时00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7日10时0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5.3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链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链接]、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121.29.49.134:18000/#/myHome/search/project上发布。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李艳羽,联系电话:0316-8921676。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燕郊高新区住房建设局市场科
联系电话:0316-3311710
电子邮箱:279703545@[链接]
10.其他公示内容
10.1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10.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付费主体为使用本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平台使用费金额0元。
10.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链接])”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链接])”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
10.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王帅,地址:三河市李旗庄镇经济开发区科创园内,电话:0316-7151985。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行宫东大街1号;联系人:李雪艳,联系电话:0316-3312011,电子邮箱:szylk402@[链接]。
11.2招标代理机构:廊坊辉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佳美铭居4号楼4单元902;项目负责人:李艳羽,联系电话:0316-8921676;联系人:李艳羽,联系电话:0316-8921676,电子邮箱:lfhhgszb@[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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