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商务区片区有机更新项目(一期)(商务区步行街段全过程设计)设计 / 标段补遗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人员配置中“(2)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道路或桥梁类中级职称得3.5分、具有道路或桥梁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满分4分。”修改为“(2)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满分4分。”。
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本次补遗内容及相关资料并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遂宁市船山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