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606-04-01-990513 | ||||||||
招标条件 | 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投审〔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第一联围东北片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一期)等5项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第一联围东北片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一期)等5项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440606-2025-0003-02-01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第一联围东北片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一期)等5项工程纳入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的子项工程,估算建安费暂定281700.03万元。5项工程分别为: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第一联围西片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一期)(以下简称“项目1”)、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第一联围东北片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一期)(以下简称“项目2”)、顺德区齐杏联围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项目3”)、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樵桑联围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项目4”)、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项目5”)。具体概况如下: (1)项目1:暂定新建排水管网 38km,新增截流及防倒灌拍门 394 个,电动闸门 99 座,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 6座。存量排水管网翻建及修复27km,局部修复1323环,管道清淤、错混接改造,河涌清淤11.557km,暗涵整治4处,最终项目建设规模以施工图为准。估算建安费暂定为59988.44万元,最终以概算批复金额为准。 (2)项目2:暂定新建管网58km,新增截流及防倒灌拍门765个,电动闸门12座;存量排水管网翻建及修复24km,局部修复1179环,管道清淤 24.76km。断头涌连通1处;河涌清淤10条,总长 13.78km。内涝风险区改造16处,最终项目建设规模以施工图为准。估算建安费暂定为47337.24万元,最终最终以概算批复金额为准。 (3)项目3:暂定新建排水管网 116km;新增截流及防倒灌拍门1343 个,电动闸门 63 座。改造现状泵房 1 座,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 5 座。存量排水管网改造翻建及修复22km局部修复 1016环,管道清淤 22.83km。断头涌连通4处,河涌清淤1条。内涝风险点整治14 处,最终项目建设规模以施工图为准。投资估算暂定为54002.02万元,最终以概算批复金额为准。 (4)项目4:暂定新建排水管网108km;新增截流及防倒灌拍门257个;改造现状泵站1座,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 2 座。存量排水管网开挖翻建及修复30km,局部修复1462环,管道清淤42.73km。错混接改造140处;断头涌连通共4处,河涌清淤12 条河涌;暗涵整治清淤1.67万m3,增设检修口约 20 个。内涝风险点整治41处,最终项目建设规模以施工图为准。投资估算暂定为71226.66万元,最终以概算批复金额为准。 (5)项目5:暂定新建排水管网54km,迁移泵站1座;新建D300~D800 拍门320座,新建截流井130座。存量排水管网改造开挖翻及修复23km,点状原位固化 1154 环;内涝点改造 33 处;河涌清淤共 46243m?;暗涵清淤 1.6km,暗涵清淤开孔 6处,检修孔增设与修复 6 座,暗涵缺陷修复 46 处;断头涌改造2处,最终项目建设规模以施工图为准。投资估算暂定为49145.67万元,最终以概算批复金额为准。 2.承包方式:√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①前期排查阶段费用审核、工可阶段费用审核(如有)、勘察设计阶段费用审核; ②配合招标人对设计单位的概算进行复核,必要时与同类项目的概算对比分析,并提出优化方案建议及合理化建议,且出具概算复核报告书及配合招标人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数等相关工作; ③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④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含二类费及管线等迁改费],协助招标人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手续; ⑤工程变更及签证的造价编制或审核[含变更估算及变更预算](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⑥工程款及二类费等计量支付审核; ⑦索赔及反索赔处理(协助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含工程索赔)并审核其造价); ⑧材料、设备价格咨询及控制; ⑨工程结算审核[含二类费及管线等迁改费]; ⑩过程结算审核(如有); ?竣工决算编制; ?协助招标人对各类合同相关条款的审核和投资控制管理; ?参加与委托项目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结(决)算的审查及审计工作(如有); ?按甲方需求提供其他与委托项目造价相关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造价分析、二类费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等服务) | ||||||||
工期 |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交(竣)工验收,且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通过相关审定部门审定完成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之日止。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15908001.68元 | ||||||||
投标保证金 | 20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 为牵头人,/。[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对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城市排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金额≥70万元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注: (1)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成交/中选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须体现项目名称、工作内容、项目概况、合同签订金额、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评审指标的,则投标人还应提供相应项目委托人出具的能综合反映上述关键信息和业绩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并加盖项目委托人公章,同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指:①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或清单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工程变更造价或工程结算等的编制或审核等服务,或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承担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业绩认可规则: ①按“注(1)”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②投标人独立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视为投标人的业绩; ③若提供的造价咨询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需满足项目业绩评审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④城市排水工程需包含污水处理设施和(或)排水管道(指雨水或污水管道)工程。房建、市政、公路、轨道等工程配套的城市排水工程部分造价咨询业绩不予认可。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专业:土木建筑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5 年 2 月至 2025 年 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企业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企业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3)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企业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 8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9 月 10 日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9 月 10 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9 月 10 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公开招标适用)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9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3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320101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0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1号恒福国际商业中心1602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556408、15017744316 | ||||||
招标代理传真 | / | 电子邮箱 | 860004778@qq.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 / )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确保初步设计概算复核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文件、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文件、进度款审核、变更造价审核、过程结算(如有)、工程竣工结算、项目决算等的工作质量,工程量准确、造价合理,并满足工程投资控制和相关合同的要求。 | ||||||||
2025 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