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卫生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采购预算4286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www.cqggzy.com/yongchuanweb/)”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6月17 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6月 17日至2025年6月19 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由竞标人授权代表持加盖竞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至重庆中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永津大道凤凰谷优势企业公园3幢6-1)报名并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购买费:500.00元/包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6月24 日北京时间14:00起至14:30止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6月24日北京时间14:30
五、保证金
无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卫生院
联系人: 唐老师
电话:18983287966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三台大道8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中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13983812973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永津大道凤凰谷优势企业公园3幢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