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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二十一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Y0625SFDK2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二十一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五洲电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二十一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001 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二十一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详见公告。
2.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详见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
联系人:舒工
电 话:0536-2026282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12层
联系人:张经理/宫经理
电话:18653687559/17506463997
电子邮箱:fzzb16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二十一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应答邀请书
采购编号:CY0625SFDK21
(适用于资格预审)
项目建设单位为山东五洲电气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山东五洲电气有限公司,并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成交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或《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分标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分标的监理人;
为本分标的代建人;
为本分标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与本分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
与本分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分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存在由于安全黑名单或安全负面清单禁入承揽外包项目。
3.2 各采购项目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3.2.1本次采购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应答人获取采购文件、参与应答,不接受资格预审未合格或者未参加资格预审的应答人应答,详见下表: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名称 | 资格预审项目名称 | 对应的预审分标编号及名称 |
1 | CY0625SFDK21-01 | 220kV及以下变电站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分包 | 包01 | 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十九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 CY0625SFDK19-02 220kV及以下变电站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分包 |
2 | CY0625SFDK21-02 | 110kV及以下变电站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03 110kV及以下变电站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分包 | |
3 | CY0625SFDK21-03 | 220kV及以下变电站建筑工程专业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05 220kV及以下变电站建筑工程专业分包 | |
4 | CY0625SFDK21-04 | 110kV及以下变电站建筑工程专业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06 110kV及以下变电站建筑工程专业分包 | |
5 | CY0625SFDK21-05 | 220kV及以下变电站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08 220kV及以下变电站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 |
6 | CY0625SFDK21-06 | 110kV及以下变电站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09 110kV及以下变电站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 |
7 | CY0625SFDK21-07 | 220kV及以下线路基础专业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12 220kV及以下线路基础专业分包 | |
8 | CY0625SFDK21-08 | 110kV及以下线路基础专业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13 110kV及以下线路基础专业分包 | |
9 | CY0625SFDK21-09 | 非开挖拉管工程专业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14 非开挖拉管工程专业分包 | |
10 | CY0625SFDK21-10 | 10kV及以下配电土建专业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15 10kV及以下配电土建专业分包 | |
11 | CY0625SFDK21-11 | 10kV及以下配电土建劳务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17 10kV及以下配电土建劳务分包 | |
12 | CY0625SFDK21-12 | 10kV及以下配电安装劳务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18 10kV及以下配电安装劳务分包 | |
13 | CY0625SFDK21-13 | 220kV及以下变电站土建工程劳务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20 220kV及以下变电站土建工程劳务分包 | |
14 | CY0625SFDK21-14 | 110kV及以下变电站土建工程劳务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21 110kV及以下变电站土建工程劳务分包 | |
15 | CY0625SFDK21-15 | 220kV及以下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劳务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23 220kV及以下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劳务分包 | |
16 | CY0625SFDK21-16 | 110kV及以下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劳务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24 110kV及以下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劳务分包 | |
17 | CY0625SFDK21-17 | 220kV及以下线路基础工程劳务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27 220kV及以下线路基础工程劳务分包 | |
18 | CY0625SFDK21-18 | 110kV及以下线路基础工程劳务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28 110kV及以下线路基础工程劳务分包 | |
19 | CY0625SFDK21-19 | 220kV及以下线路组塔架线工程劳务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31 220kV及以下线路组塔架线工程劳务分包 | |
20 | CY0625SFDK21-20 | 110kV及以下线路组塔架线工程劳务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32 110kV及以下线路组塔架线工程劳务分包 | |
21 | CY0625SFDK21-21 | 220kV及以下线路电缆敷设工程劳务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33 220kV及以下线路电缆敷设工程劳务分包 | |
22 | CY0625SFDK21-22 | 110kV及以下线路电缆敷设工程劳务分包 | 包01 | CY0625SFDK19-34 110kV及以下线路电缆敷设工程劳务分包 |
3.2.2部分资格预审分标还需满足以下补充专用资格要求:(无)
3.2.3安全质量要求
序号 | 分标名称 | 安全质量要求 |
1 | 所有分标 |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
说明:
资格预审合格的应答人在相应分标的应答中须提供满足第一章3.2.2款要求的支持证明材料。(无)
资格预审合格的应答人涉及更名的,应同时在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中提供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电子扫描件(该支持证明材料应是在工商系统查询后导出的材料并加盖工商局企业档案查询章)。
参与资格预审的资料文件,在首次应答截止日前到期的,应提供更新资料(更新证书原件扫描件),超期并未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3.3审核标准
3.3.1企业资质、许可等证书审核标准
(1)应答人应按专用资质中各分标的具体规定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2)应答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为应答人。
(3)应答人提供的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应答人需提供资质、许可证书的有效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3.2 业绩审核标准
(1)专用资质要求中的业绩均是与项目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
(2)应答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合同应提供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关键部分,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4)业绩证明上关于工程规模描述不清楚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工程规模的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甲方证明等文件。
(5)服务类框架协议中标人须提供具体工程业绩合同,仅提供服务类框架协议合同不予认可。
(6)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8)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9)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描件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业绩可能不被认可)。业绩发票影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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